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基本信息
一、法定中文名称: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庐陵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Luli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二、法定代表人:胡福亮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敦厚镇富川路205号
注册资本:32232.458万元
邮政编码:343100
联系电话及传真:0796-8444779
四、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16年5月24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800162072197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号:B0926H336080001;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项目 |
2024年 |
营业利润(万元) |
13660 |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
-39 |
利润总额(万元) |
13621 |
净利润(万元) |
10161 |
二、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39719 |
39836 |
34450 |
营业支出(万元) |
26059 |
26200 |
22577 |
营业外收支净额(万元) |
-39 |
-15 |
449 |
利润总额(万元) |
13621 |
13621 |
12322 |
净利润(万元) |
10161 |
10161 |
9023 |
总资产(万元) |
1474052 |
1403434 |
1285039 |
总负债(万元) |
1379583 |
1316209 |
1206727 |
股东权益(万元) |
94470 |
872256 |
78312 |
存款余额(万元) |
1289140 |
1243683 |
1156346 |
贷款余额(万元) |
786637 |
8091356 |
740115 |
每股收益(元) |
0.32 |
0.33 |
0.31 |
每股净资产(元) |
2.93 |
2.84 |
2.68 |
资本利润率(%) |
11.18 |
12.28 |
11.93 |
资产利润率(%) |
0.71 |
0.76 |
0.73 |
成本收入比例(%) |
29.45 |
28.88 |
33.09 |
三、报告期末主要风险监管指标
主要风险指标 |
标准值 |
2024年末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
93848.88 |
一级资本净额(万元) |
|
93848.88 |
资本净额(万元) |
|
103193.87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7.5% |
11.33%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8.5% |
11.33% |
资本充足率(%) |
≥10.5% |
12.46% |
贷款拨备率(%) |
≥2.5% |
7.15% |
贷款损失准备覆盖率(%) |
≥150% |
305.61% |
不良资产率(%) |
≤4% |
1.21% |
不良贷款率(%) |
≤5% |
2.34% |
存贷比例(%) |
≤75% |
61.02% |
流动性比例(%) |
≥25% |
79.86% |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项目 |
2024年 |
期初余额(万元) |
52839.13 |
报告期从本年损益中计提(万元) |
20169.17 |
报告期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入(万元) |
0 |
报告期收回(万元) |
2317.97 |
报告期转出(万元) |
0 |
报告期核销(万元) |
19111.3 |
其他变化(万元) |
0 |
期末余额(万元) |
56214.97 |
五、财务情况说明
2024年末,全行各项资产总计147.41亿元,负债总计137.96亿元,所有者权益9.45亿元。实现各项收入6.04亿元,人均收入237万元,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1.28%,实现税后利润10161万元,人均净利润39.85万元。
六、利润实现情况
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13621万元,与去年持平;实现净利润10161万元,与去年持平。
七、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实现账面利润13621万元,计提所得税3460万元,净利润10161万元,结转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385万元,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5546万元。分配顺序:以前年度利得结转0.89万元;以前年度损失结转171.10万元;所得税汇算清缴损益调减1431万元;提取了特种专项准备88万元;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1016万元;各类提取后,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840万元。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总额、股权结构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初,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06975790股,其中:法人股111062120股,占股本总额的36.18%;自然人股195913670股,占股本总额的63.82%,其中职工股45216686股。股东总数为510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股本金的10%(现金5%、配股5%)分配2023年度股金分红,总股本增加至322324580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22324580股,其中:法人股116615229股,占股本总额的36.18%;自然人股205709351股,占股本总额的63.82%,其中职工股47382826股。股东总数为509户。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
类别 |
持股数额 |
占总股本比例(%) |
户数 |
持股数额 |
占总股本比例(%) |
户数 |
法人股 |
116615229 |
36.18% |
509 |
111062120 |
36.18% |
510 |
自然人股 |
205709351 |
63.82% |
195913670 |
63.82% |
||
其中:职工股 |
47382826 |
14.70% |
45216686 |
14.73% |
||
合计 |
322324580 |
100% |
306975790 |
100% |
二、前十大股东主要情况
2024年度,本行前十大股东名单如下: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吉安翡翠实业有限公司 |
1496.1157 |
4.6416 |
2 |
吉安市民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432.0509 |
4.4429 |
3 |
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
946.9087 |
2.9377 |
4 |
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95.4034 |
2.4677 |
5 |
吉安浙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19.6507 |
2.2327 |
6 |
吉安县汉邦实业有限公司 |
672.63 |
2.0868 |
7 |
江西隆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6.0217 |
1.8802 |
8 |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
483.2482 |
1.4993 |
9 |
龙岩市永定区磊鑫石材有限公司 |
473.4544 |
1.4689 |
10 |
岳清娥 |
473.4544 |
1.4689 |
三、股权托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全部股份托管至江西联合登记结算公司。
四、股权质押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8户股东办理了股权质押,共出质股权3977.7772万股,占总股本的12.34%,出质在他行质押股权3977.7772万股,不存在股权反担保的现象。报告期内主要股东均未出质本行股权。报告期末,司法冻结1户,冻结数量(包含孳息)378.7635万股,占总股本的1.18%。
五、1%及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1%以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万股) |
持股比例(%) |
出质、冻结情况(万股) |
1 |
吉安翡翠实业有限公司 |
1496.1157 |
4.6416 |
1179.1751 |
2 |
吉安市民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432.0509 |
4.4429 |
|
3 |
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
946.9087 |
2.9377 |
738.9241 |
4 |
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95.4034 |
2.4677 |
667.0251 |
5 |
吉安浙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19.6507 |
2.2327 |
603.4989 |
6 |
吉安县汉邦实业有限公司 |
672.63 |
2.0868 |
|
7 |
江西隆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06.0217 |
1.8802 |
|
8 |
江西大自然制药有限公司 |
483.2482 |
1.4993 |
|
9 |
龙岩市永定区磊鑫石材有限公司 |
473.4544 |
1.4689 |
|
10 |
岳清娥 |
473.4544 |
1.4689 |
|
11 |
肖龙生 |
469.7232 |
1.4573 |
|
12 |
蒋淑兰 |
469.6668 |
1.4571 |
|
13 |
江西省绿井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440.7999 |
1.3676 |
|
14 |
吉安盛和投资有限公司 |
440.7999 |
1.3676 |
347.4199 |
15 |
江西行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0.6572 |
1.1810 |
|
16 |
北京凯旋龙新投资有限公司 |
378.7635 |
1.1751 |
|
17 |
刘仁华 |
378.7635 |
1.1751 |
|
18 |
吉安市创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378.7635 |
1.1751 |
378.7635 |
19 |
陈超逸 |
367.3333 |
1.1396 |
|
20 |
江西健友米业有限公司 |
323.2531 |
1.0029 |
|
21 |
吉安万润多实业有限公司 |
323.2531 |
1.0029 |
|
22 |
吉安沪粤物流有限公司 |
323.2531 |
1.0029 |
六、2024年股东大会限制表决权名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质押率 |
1 |
吉安翡翠实业有限公司 |
78.82% |
2 |
吉安盛和投资有限公司 |
78.82% |
3 |
温元水 |
78.82% |
4 |
吉安浙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86% |
5 |
江西省永丰县鑫利来商贸有限公司 |
78.04% |
6 |
吉安县富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95.24% |
7 |
罗雪梅 |
78.82% |
8 |
吉安市恒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86% |
9 |
吉安市创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
(冻结) |
10 |
徐桂林 |
(授信逾期) |
11 |
王玉兰 |
(授信逾期) |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职责
本行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共有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本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支农支小发展战略;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慎利润分配方案(将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作为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制定资本规划(包含主要股东以书面形式向本行作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的长期承诺的内容),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拟订本行重大收购、收购本行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审议批准本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副行长、内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合规部门负责人;确定本行的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董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制订本行章程的修改方案,制订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薪酬制度;审议并批准不涉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重大制度、基本制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行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高级管理层履职问责制度;审议或批准对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具体制度,以及其他须由董事会审议或批准的制度。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并对本行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提请股东大会聘用或者解聘为本行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行长的工作;通报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及本行执行整改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结果;制订本行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报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本行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定期评估并完善银行本行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本行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或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或者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共有7人,其中职工监事3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3名。
监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 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薪酬制度;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制度;审议并批准监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监督制度的制定与完善;监督制度的实施;监督其他制度管理情况;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本行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相关决议,接受监事会监督。高级管理层由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财务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本行行长、副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胡福亮 |
男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肖润根 |
男 |
执行董事、行长 |
刘 炳 |
男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刘亮民 |
男 |
股东董事 |
刘传彬 |
男 |
股东董事 |
曾 翔 |
男 |
独立董事 |
罗瑞华 |
男 |
独立董事 |
周小丽 |
女 |
独立董事 |
胡海啸 |
女 |
职工监事、监事长 |
段君根 |
男 |
职工监事 |
罗 薇 |
女 |
职工监事 |
张玉龙 |
男 |
股东监事 |
叶青华 |
男 |
外部监事 |
刘建龙 |
男 |
外部监事 |
刘江凌 |
男 |
外部监事 |
肖 燕 |
女 |
副行长 |
曾 亮 |
男 |
董事会秘书 |
王 瑜 |
女 |
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
刘 菲 |
女 |
财务会计部负责人 |
刘苏立 |
女 |
审计部负责人 |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胡福亮,男,经济师,2021年1月任本行董事长。曾任峡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2003年5月任峡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纪委书记、监事长,2006年6月任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0年2月任吉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4年8月任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5年11月任新干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6月任安福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1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肖润根,男,经济师,2024年6月任本行董事。曾任青原区新圩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青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人秘科科长。2009年9月任遂川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3年11月任吉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15年12月任遂川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4年5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刘炳,男,2023年9月任本行董事。曾任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鹅岭分社主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江西吉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拓展部总经理、综合业务部总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刘亮民,男,工程师建造师,2016年5月任本行董事。曾任吉安市政协委员、吉安市民建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吉安鑫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盛景麒环保投资公司董事长。
刘传彬,男,2016年5月任本行董事。曾任吉安县汉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翔,男,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23年9月任本行董事。曾任吉安县白云山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助理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江西鹭洲会计师事务所员工。
罗瑞华,男,2020年6月任本行董事。曾任吉安县司法局员工、吉安县文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小丽,女,2023年9月任本行董事。曾任江西庐陵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西文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胡海啸,女,经济师,2024年6月任本行监事长。曾任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稽核监察科副科长、财务会计科科长、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电脑科科长。2009年9月任井冈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2年2月任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2012年8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吉安办事处副科级稽核员,2015年11月任吉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2016年6月任庐陵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18年6月任吉水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2024年4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段君根,男,助理经济师,2022年3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吉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纳、会计、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稽核监察科科长、稽核审计部总经理、三农事业部总经理、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总经理。
罗薇,女,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吉安县联社安塘信用社综合柜员、客户经理、庐陵农商银行办公室科员、人力资源部科员。
张玉龙,男,2023年6月任本行股东监事。曾任吉安县永祥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江凌,男,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在吉安粮食系统工作、吉州区政府办驻外机构工作,成立吉安县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刘建龙,男,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华峰宾馆厨师长、天宝宾馆厨师长、宏泰国际酒店总厨,创立庐陵盛宴餐饮公司。
叶青华,男,2023年6月任本行职工监事。曾任江西省万安县人民法院员工、江西赣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肖燕,女,审计师,2023年6月任本行副行长。曾任安福农村合作银行竹江分理处主任、清收事业部总经理 。2019年4月任安福农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长。2023年6月任庐陵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曾亮,男,2024年3月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曾任兴国农商银行综合柜员、委派会计,庐陵农商银行客户经理、万福支行副行长、办公室副主任。
刘苏立,女,2020年6月任本行审计部负责人。曾任吉安县联社综合柜员、委派会计、运营主管、审计部总经理。
刘菲,女,2023年11月任本行财务部负责人。曾任吉安县联社委派会计、运营管理科科员、信贷科科员、稽核审计部科员、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
王瑜,女,2024年2月任本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曾任安福农村合作银行山庄支行客户经理、柜员、主办会计,吉安县联社综合柜员、委派会计、财务会计部科员、人力资源部科员、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三)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聘任情况
5月31日本行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张文生同志辞去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提案。6月5日,本行董事会同意胡琼同志辞去庐陵农商银行行长,同时聘任肖润根同志为庐陵农商银行行长。6月7日,本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胡海啸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提案。报告期内,解聘康赟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曾亮为董事会秘书。解聘刘琰风险合规部负责人职务,聘任王瑜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薪酬总额根据《全省农商银行2024年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核定。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423.36万元,其它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薪酬2055万元。
本行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支付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支付给员工的业绩报酬,建立了具有自身特点,符合本行业务发展绩效薪酬制度,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并按照监管要求对高管及风险岗位人员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绩效薪酬执行延期支付规定,其中领导班子延期支付比例为51%,其他风险岗位延期支付比例为41%,延期支付期限3年。
三、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编员工263人,在岗员工255人。在岗员工中,大学本、专科学历239人,占比93.73%;中专及以下学历16人,占比6.27%;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9人,初级职称38人。报告期内招聘新员工2名,1名员工辞职。
第五节 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等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在尊重和保护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二、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代表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了与股东上下沟通的有效渠道和机制,积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确保股东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2024年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即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12月31日登记于本行股东名册的本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行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邀请嘉宾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三农金融业务专题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非职工监事相互评价的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计划》《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提案》《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庐陵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张文生同志申请辞去庐陵农商银行董事职务》。
三、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其中执行董事3人,非执行董事2人,独立董事3人。本行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本行执行董事担任,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年,按照《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董事会8次,临时董事会1次。
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康赟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关于聘任郭雯婷为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关于解聘刘琰庐陵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关于聘任王瑜为庐陵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总经理》《关于梅塘支行搬迁至临时网点》的提案。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三农金融业务专题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风险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庐陵农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发展规划(2024年至2029年)》《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于主要股东相关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张文生同志辞去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关于聘任曾亮为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秘书》的提案。
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干部调整征求意见》的提案。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案件风险排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庐陵农商银行风险限额的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庐陵农商银行大额风险暴露情况报告》的提案。
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江西惠普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庐陵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庐陵农商银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庐陵农商银行机关部门设置调整》《调整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的提案。
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胡琼同志辞去庐陵农商银行行长职务的提案》《关于聘任肖润根同志为庐陵农商银行行长职务的提案》。
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冲、塘东、盘田、天河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庐陵农商银行处置计划》《庐陵农商银行恢复计划》的提案。
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的提案。
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于同意胡福亮同志辞去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的提案》《关于选举黄家强同志为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提案》《关于调整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提案》《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后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细则(试行)》《庐陵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数据战略规划(2024—2026年)》《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数据治理工作自我评估报告》的提案。
四、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共有7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3人,股东监事1人,外部监事3名。本行监事会设监事长1名,由本行职工监事担任。
2024年按照《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共召开监事会7次。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2023年前三季度监管意见》《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专项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三农金融业务专题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声誉风险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绿色信贷工作执行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征信管理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度呆账核销贷款管理审计报告》《2022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2年绩效薪酬考核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信息科技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外部审计报告》《关于对2023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数据治理工作自我评估报告》《庐陵农商银行关联方名单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内审工作情况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于主要股东相关情况的评估报告》,开展了监事2023年度履职评价。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最终评价。
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2023年度监管意见》,审议通过了《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及非职工监事相互评价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业务经营目标计划》《庐陵农商银行机关部门设置调整》,听取《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内审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案件风险排查计划》《庐陵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庐陵农商银行风险限额的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风险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庐陵农商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一季度业务经营情况》。
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重大关联交易报告-江西金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宣读省联社《关于胡海啸同志任职提名的通知》,审议《关于选举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的提案》,《关于调整庐陵农商银行第三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提案》,对公司未来三年经营发展规划(2022-2024年)评估报告。
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金监罚决字[2024]28号),听取《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保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征信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2023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专项审计报告》《2024年柜面业务风险专项审计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审议了《关于做好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提示函》《关于做好不良压降、信贷有效投放和客户数的提示函》《关于做好不良贷款处置的提示函》《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农商银行监事长座谈会主要会议精神的通报》《庐陵农商银行数据治理管理组织体系设立方案》《庐陵农商银行数据治理管理办法(修订)》《庐陵农商银行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修订)》《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数据治理工作计划》。
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庐陵农商银行三季度经营情况报告》《庐陵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度数据质量现场检查报告》。
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数据治理自评报告》《庐陵农商银行2024年制度后评价报告》,审议《庐陵农商银行涉刑案件管理办法》《庐陵农商银行三季度监事会通报》。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中共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罗瑞华2024年度现场参加本行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90%;独立董事曾翔2024年度现场参加本行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周小丽2024年度现场参加本行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事项时,能够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认真履行职责,不受股东以及其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罗瑞华对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本行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对本行重大决策发挥了实质性作用。
六、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中共有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3名。股东监事张玉龙2024年度现场参加本行监事会7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外部监事刘江凌、刘建龙、叶青华2024年度现场参加本行监事会7次,股东大会1次,亲自参会率为100%。股东监事严格依照《章程》、《庐陵农商银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本着对发展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献言献策,防范各类风险,本着对本行负责的态度,督促本行依法规范运营。3名外部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层对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及公司关联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督促了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合规运作,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相关者、员工的权益。
七、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行内设机构遵循流程银行管理要求,逐步形成了前后台分层经营、中台集中运营、后台支撑保障的现代化股份制银行组织架构体系,内设11个机关部室、3个事业部,辖内设有25个营业网点,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20个、分理处4个。
第六节 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状况
一、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
本行报告期内及未来主要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董事会下设多个委员会,协同承担全行具体的风险管理工作,在各类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初步建立了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监管要求的框架体系,较好地防范了各类风险的发生。
(一)信用风险管控。本行坚持做小、做微、做散,常态化开展农村整村授信、城区网格化营销,加大10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投放力度;从严落实贷款“三查”,持续把好新增贷款质量关,压紧压实清收处置责任,深入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攻坚战,严密防控信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管控。本行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突发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流动性风险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高频监测资金头寸,严格落实大额走款报备,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防范流动性风险。按季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将压力测试结果充分运用到发展战略制定和风险管理中。开展了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能力。
(三)操作风险管控。本行制定出台了《庐陵农商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柜面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业务规范长效机制,全面梳理评价各类规章制度、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二是定期开展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操作合规性,杜绝内部操作风险。三是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业务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异常行为,防范操作风险。
(四)市场风险管控。当前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针对利率风险由政策性风险向市场风险转变的趋势,本行提高风险敏感度,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及时研判市场风险形势,全面掌握市场信息,不断改进和强化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对利率变动及其影响的预测分析,稳健防控市场风险。
(五)声誉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专人舆情监测,确保舆情管理各项工作责任到岗到人。做好声誉风险防范,我行按季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找出潜在风险点,提前谋划,制定相应的应对举措。组织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干部员工应对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专人舆情监测,确保舆情管理各项工作责任到岗到人。
(六)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本行不断完善信息科技治理体系,加大信息安全管理力度,做好业务连续性管理和网络应急演练,坚持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与审计,有效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实现了全行业务安全连续稳健运行。
(七)金融市场风险管控。本行制定了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明确部门及岗位职责和各决策层级的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前、中、后台分离制度,严格遵守“先授信、后用信”及穿透授信的原则,灵活开展富余资金运用,积极拓展主动负债来源,全力推进金融市场业务运行稳健。
(八)案件风险防控。本行严格案件防控管理,压实案防责任,完善案防制度,加强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常态化抓好案件风险排查,持续开展合规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业务发展与案件防范有机结合,全力做好保安全、保稳定工作。
二、内控建设及内审工作情况
本行紧紧围绕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战略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防风险、强管理、促发展作用。对大冲、盘田、桐坪、横江、井开、庐陵、敦厚、城区、营业部9个网点开展了序时审计;开展了风险岗位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关联交易、征信管理、反洗钱、呆账核销、柜面业务风险、金融消保、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等24个专项审计;对41名因岗位变动的中层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对1名离职员工开展了离任审计;对4名机构升格网点负责人开展了离任审计;完成了一年2次的突击查库工作,常态化抓实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对违规行为问责的科学性精准性,严肃执纪问责,增强员工合规意识。
第七节 其他事项
一、普惠金融工作开展情况
随着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深入推进,我行不断完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强化战略引领,确保普惠金融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普惠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委委员挂片、机关中层挂点,上下协调推进的工作模式,纪委定期监督各网点普惠金融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成立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将普惠金融工作上升至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在董事会下设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制定普惠金融工作目标。三是开展派驻金融助理活动。根据《关于印发吉安县驻村(社区)金融助理推进“党建+普惠金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天河、敖城、登龙、官田、指阳等5个乡镇和县城房山社区派驻了11名金融助理,分别由各营业网点管片客户经理担任,要求各驻村金融助理主动对接受理农村金融业务需求,协调各级党委政府、村级组织开展宣传、推介、协调农村金融政策、法规以及金融事务工作。四是做广创业担保贷款。切实把握创业担保政策,大力推广创业担保贷款。2024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9笔,24526万元。至2024年末,我行创业担保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74.96%,新增市场占有率72.98%,贷款余额市场份额及新增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县金融机构首位。五是做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全员行动、全面推广、全面触达、积极对接、拓宽渠道、大力宣传、绿色通道、一站办结等方式,全力满足困难大学生家庭金融需求,2024年共发放助学贷款3253户、金额4921.9万元。六是巩固脱贫地区金融服务。脱贫摘帽后,保持金融帮扶政策稳定,加大脱贫贷款投放。精准对接脱贫人口金融需求,实施名单制动态管理;围绕“四个一”产业工程开展扶持,简化办理流程;开展“志智”双扶,依托各类服务站常态化开展金融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定点帮扶,组织驻村帮扶工作组常态驻村帮扶。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4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消保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构建完善消保新机制,建设“大消保”工作体系为重点,持续抓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百姓银行”的使命担当。报告期内,我行未出现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或群体性事件及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漏,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
本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完善日常业务管理,积极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2024年,本行制定了《庐陵农商银行重大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庐陵农商银行业务合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庐陵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风险等级评估办法》,不断健全消保内控制度体系。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审查机制,开展了消保工作情况专项审计。通过知识讲解、普法课堂和风险提示等方式开展了线上线下多维度的金融消保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本行畅通消费者投诉维权渠道,及时有效化解投诉纠纷,认真改进投诉涉产品及服务中的不足,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共受理金融消费者权益投诉113件, 投诉地区均为吉安县,其中存款类6笔,占比5.31%;贷款类66笔,占比58.41%;信用卡业务类7笔,占比6.19%;电子银行业务类2笔,占比1.77%;其他业务32笔,占比28.32%。投诉办结率为100%。
第八节 大额风险暴露相关情况
一、信用风险暴露
信用风险暴露是指因借款人或对手方违约而导致的潜在损失。本行已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定期评估借款人或对手方的信用状况、设置合理的风险限额和采取多样化的投资策略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暴露。
报告期内,本行的最大单一借款人信用风险暴露为0.47亿元,最大十家借款人信用风险暴露总额为3.27亿元。
二、市场风险暴露
市场风险暴露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的潜在损失。本行已建立了一套全面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精确计量和监控市场风险、优化投资组合、实施风险限额管理等措施来降低市场风险暴露。
报告期内,本行的最大单一投资品种市场风险暴露为1.2628亿元,最大十种投资品种市场风险暴露总额为7.1168亿元。
三、操作风险暴露
操作风险暴露是指因内部操作失误、系统故障或外部事件等导致的潜在损失。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的操作风险事件。
第九节 重要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7次,其中:审查通过了1笔授信类重大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备案授信类一般关联交易16笔,金额533万元。
本行与关联方仅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未与关联方发生其他类型关联交易,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金额15655万元,占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44%,符合监管规定。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和其他损失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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