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关联交易披露信息
一、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西洪兴医药有限公司
关联方类型:关联法人
关联关系说明:江西洪兴医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汪功积为本行监事会历史监事(2022年6月以后不再担任),故其与本行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该关联交易属于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的情况
江西洪兴医药有限公司在我行的一笔995万元财园信贷通贷款授信到期,需要进行续贷授信,经贷审会审议决定拟对其授信98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金额及比例
江西洪兴医药有限公司目前在我行的贷款除该笔管理交易外,其余授信金额总计5100万元,此次重大关联交易拟对其授信985万元。
关联法人机构方面:其担任法人代表的江西康洋药业有限公司在我行授信余额4715万元,其担任主要股东江西洪兴医药有限公司除该笔关联交易外,在我行授信余额5100万元。
直系亲属方面:汪功积在我行授信余额1190万元,汪婷在我行授信余额1000万元,汪强在我行授信余额1000万元,汪娜900万(贷款余额500万元,合同已冻结)。
该关联方授信余额合并计算后总计14490万元。2022年四季度末,资本净额145694.84万元,合并计算后的授信余额占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9.945%,符合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以上),未达到对一个关联方的集中度标准(与一个关联方的交易余额不得超过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此次关联人江西洪兴医药有限公司贷款的利率定价依据我行最新贷款利率执行表中的财园信贷通贷款按“合同签署日期一个工作日一年期LPR上浮25%”执行,目前一年期LPR为3.65%,故客户申请的贷款利率为4.56%。该规定针对含关联人在内的客户,对关联人、非关联人无排他性。该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我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已符合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我行信贷业务审批委员会于2023年1月06日召开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笔贷款申请,授信额度由其原995万元调降至985万元,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2023年1月06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笔关联交易申请,并上报董事会审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笔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六、其他披露事项
无
江西新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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