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我行代销理财业务合作机构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理财产品、更优质的理财服务,我行新增“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理财业务合作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及我行制度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6层、11层、12层、15层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A座6层、11层、12层、15层 |
法定代表人 | 汪圣明 |
具体代销的理财产品详见我行手机银行等理财产品销售渠道,投资者亦可依据理财产品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www.chinawealth.com.cn)查询相关产品信息。
若上述合作关系终止,我行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公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新余农商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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