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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信息披露的报告

各股东:

为提高经营透明度,有效维护各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合规、稳健、高效运营,依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规,现就我行基本情况、财务报表、风险管理、公司治理、重大事项等信息进行披露。

一.基本情况

1.1法定名称

1.1.1全名: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2简称:于都农商银行。

1.2注册资本: 306102646元人民币。

1.3注册地: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69号。

1.4成立时间:2016年315日。

1.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6法定代表人:任兰森

1.7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商联盟集团有限公司

24535132

8.0153%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3308377

7.6146%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19353903

6.3227%

1.8客服和投诉电话:(0797)96268。

1.9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我行下辖43个营业网点,分别为:

机构名称

固定电话

营业场所地址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797-6233634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长征大道西69号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江支行

0797-6232797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站前南路南侧、古田中路西侧福熙城9栋117-121号商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平支行

0797-6233802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于银大道昌平佳苑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门支行

0797-6223570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滨江大道水云豪苑B栋14号商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征支行

0797-6211455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学府商街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园支行

0797-632928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金海湾花园29栋09号、11-14号店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古山支行

0797-6296122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盘古山镇仁风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山垅支行

0797-628302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铁山垅镇丰田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坳支行

0797-624821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坳镇罗坳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0797-620827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坳镇三门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江支行

0797-624109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江乡罗江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村支行

0797-620111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利村乡利村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丰支行

0797-6280098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禾丰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堡支行

0797-6383132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禾丰镇下堡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石支行

0797-6292118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靖石乡靖石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溪支行

0797-6386032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小溪乡小溪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祁禄山支行

0797-6388065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祁禄山镇祁禄山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梓山支行

0797-626826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政府斜对面(梓山商业街售楼部旁)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潭头支行

0797-626911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梓山镇潭头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麟支行

0797-635111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黄麟乡黄麟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心支行

0797-6397029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沙心乡沙心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田支行

0797-635611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宽田乡新型农贸综合市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背支行

0797-6346009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岭背镇禾溪埠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车溪支行

0797-639302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车溪乡车溪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下支行

0797-6371118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仙下乡仙下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坑支行

0797-625107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银坑镇银坑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头支行

0797-6256451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桥头乡桥头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安支行

0797-6226439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马安乡马安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洋支行

0797-6359005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葛坳乡曲洋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葛坳支行

0797-637512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葛坳乡葛坳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汾坑支行

0797-6258508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银坑镇汾坑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段屋支行

0797-622703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段屋乡段屋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陂支行

0797-620501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新陂乡新陂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龙支行

0797-6355028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宽田乡高龙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山支行

0797-624603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坳镇峡山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商支行

0797-630185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中路22号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渡江支行

0797-6268069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沿江大道A栋28-29号店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0797-623352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旗大道南端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

0797-6233916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于山大道火车站旁东溪桥东侧嘉德山与城18、19、22栋000114店铺、000115店铺、000131店铺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欧支行

0797-6233980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上欧路东侧时代公馆13号楼0102-0105号店面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步前分理处

0797-6247545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罗坳镇步前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寨面支行

0797-6354030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宽田乡寨面圩

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禾溪埠支行

0797-6340143

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岭背镇岭背圩

二.财务报表

2.1报表内容(见附件)

2.1.1资产负债表

2.1.2利润表

2.1.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1.4财务报表附注

2.2审计意见(见附件)

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赣州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余慕才、黄平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赣天平会师审字(2023)第003号)。

三.风险管理

目前,本行面对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案件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要求,积极落实风险管理建设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开展制度后评价、落实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优化了授信评审、资金营运、运营管理、核心业务、中间业务、电子银行、信息科技、安全保卫等风险管理机制、优化考核问责和薪酬激励机制、落实全面风险评价评估、开展资本充足和流动性压力测试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手段,有效提升了本行风险管理工作,促进了各项业务稳健发展。2022年,本行各项监管指标均优于银保监部门监管标准。

3.1信用风险状况。信用风险,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2022年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为111.13亿元,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其中正常类贷款105.02亿元,关注类贷款2.26亿元,次级类贷款1.12亿元,可疑类贷款2.27亿元,损失类贷款0.47亿元,不良贷款余额合计3.85亿元,比上年末上升1.53亿元,不良贷款占比为3.47%,比上年末上升1.19个百分点;到期贷款收回率97.59%,正常贷款利息收回率98.45%。2022年度本行把清收处置不良资产作为化解信用风险的“牛鼻子”工程,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举措、提高成效,确保实现不良贷款“双控”目标。一是表外不良认领再优化。由各网点、客户经理认领表外不良贷款,并缴纳相应的清收保证金,让人人有责任、户户有人管,扛起清收旗。二是成立不良清收大队新创举。成立了4个片区的不良清收大队,在充分利用他们经验多、客户熟、资源广的优势上,强化保证金考核、激励不良清收。三是借助外力清收效率再提升。为营造内外强力清收的风气,新增引入了两家第三方清收公司,强力清收网点、清收大队认领外的表外不良,在缴纳响应保证金基础上,鼓励各公司相互竞赛,形成你追我赶的氛围。四是借力法院派驻机制强执行。为推动司法强制执行力度,常态化派员到县法院沟通协调,整理本行陈年旧案、新增诉讼,做到“大额诉讼专案跟踪,小额诉讼全流程覆盖”。并与县法院签署“百福法拍贷”专项合作协议,开展“法拍贷”业务,破解不良信贷资产处置的难题,提高司法拍卖成交率。加强了资金营运业务风险管理。按照监管要求和“穿透性”原则准确计量风险资产并足额计提拨备,建立了金融市场业务限额制度及审批控制程序,制定了《于都农商银行金融市场业务基本制度》、《于都农商银行同业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于都农商银行债券业务集中度授信管理办法》、《于都农商银行资金业务结构性限额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完善对交易对手、同业机构的风险暴露和授信额度管控。

3.2流动性风险状况。流动性风险,指因银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2022年末,本行流动性资产46.08亿元,较年初增加18.22亿元;流动性负债60.03亿元,较年初下降0.79亿元;流动性比例76.76%,较年初上升30.95个百分点。优质流动性资产23.67亿元,较年初上升8.5亿元,占全部资产总额的12.10%。一级资产23.5亿元,较年初上升8.84亿元。央行准备金12.85亿元,较年初上升2.5亿元,其中超额准备金4.42亿元,较年初上升1.72亿元。核心负债依存度67.63%,比上年底减少3.54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1.25%,比上年底减少18.52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3.06%,比上年底下降2.07个百分点,流动性指标均优于银监标准值。本行通过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流动性风险:一是建立流动性风险分析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风险分析会,研究、分析流动性风险状况,查找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意见;二是安排专人对资金调剂、头寸匡算、紧急再贷款等方面进行统筹,落实部署,化解支付风险。三是开展资本充足率、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本行按要求开展了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压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本行流动性管理及经营策略,有效防范了流动性风险。四是建立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本行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关键风险指标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风险评价,密切关注流动性指标变化情况以及外部诱因变化情况,适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流动性风险指标控制在正常值范围内,增强了流动性风险应对能力。

3.3市场风险状况。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存贷款利率风险和金融市场业务风险。为了防范市场风险,本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是科学合理进行存贷款利率定价。本行根据人民银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地定价存款利率,促使存款持续稳定增长,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金。同时,遵照省联社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有效应对存贷款利率市场化竞争。是持续监测分析存贷款利率风险状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本行存贷款利率,尽量使存贷款利率定价合理匹配,主动应对市场风险。是加强了市场风险管理。本行密切关注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走势,结合市场利率、股市、债市、汇市发展走势,在省联社的指导下对全行投融资规模、结构、期限等进行了相应的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市场风险。

3.4操作风险状况。本行严格制度流程执行,定期开展条线审计和检查,防范操作风险;认真配合人行、银保监等检查,以查促改,不断提升规范化操作水平;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问责力度,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加强员工教育管理,厚植合规审慎文化,铲除违规操作的思想土壤;加强反洗钱管理,提高日常履职工作能力;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模式,落实柜面及信贷业务的岗位分离要求,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工作格局。

3.5案件风险状况。一是完善了案防制度。本行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修订了《于都农商银行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分支机构案防工作职责,明确了案件风险排查、案件(风险)时间报告、案件处置、案件问责以及案防考核评价的要求和标准,建立了案件防控工作领导分片挂点制度、总行机关部门挂点制度,要求挂点部门每季至少一次到所挂网点进行案防及工作督导。二是加强了各类风险排查。采用现场与非现场的方式开展了贷后管理履职情况排查、贷款分类真实性排查、金融市场业务案件风险排查、客户信息泄漏排查、信用卡欺诈风险排查、互联网金融业务案件风险排查、柜面业务风险排查、伪造96268客服号码专项清查、案件防控检查“回头看”、员工行为管理等检查。三是强化了整改问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常规审计、问题整改后续跟踪专项审计等审计项目,实施对监督检查人员、问题整改责任人的检查质效和问题整改评价,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效。

3.6信息科技风险状况。信息科技风险主要是信息网络突发事件或不法分子借助网络系统、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而引发的风险。为防范风险本行一是推进信息科技整章建制工作,不断完善信息科技标准规范。成立了信息科技安全领导小组、防病毒管理领导小组、信息系统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结合本行实际新修订了如《于都农商银行信息科技基本管理制度》、《于都农商银行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于都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等23个制度,切实将本行的网络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持续开展信息安全建设项目,如中心机房核心网络设备升级,采取“双机热备”运行,提高了信息科技风险防御能力。强化了软件质量控制与管理,推行软件正版化管理,辖内所有内网PC机(包含业务终端)都安装了专业的杀毒软件,能及时更新病毒库,并实时跟踪内网防病毒管理情况。四是持续做好内部安全检查与保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计算机安全运行巡查,每年进行一次网络切换应急演练,防范了信息科技风险和提高网络突发故障应急处理能力。五是安排专业人员对全辖所有支行UPS主机、电池巡检,根据巡检结果,针对有问题的设备,全部进行了更换,确保安全生产。

3.7声誉风险状况。声誉风险主要是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我行持续关注声誉风险。一是做好正面宣传引导,总结我行业务发展的新亮点、新做法、新成就,大力宣传我行取得的优异成绩以及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由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舆论监控,由办公室每日监控网络以及其他媒体信息,一旦发现有不利的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声誉风险降至最低;三是加强网点职场环境监督检查,提高从业人员文明规范化服务水平,建立客户举报和投诉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矛盾和危机;四是根据《于都农商银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各网点指定专人负责舆情收集和上报,出现负面舆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处置效果,避免出现风险。我行高度关注声誉风险,2022年没有发生声誉风险或负面事件。

3.7其他风险状况

本行参照相关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从控制环境、风险识别、内控措施、信息反馈、监督评价等方面,全年共制订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共计67个。经梳理评价,本行内控制度均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监管要求,能够覆盖各业务条线,能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各项制度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得到贯彻执行,并由职能部门、审计部门落实监督检查。截止2022年末,本行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及其他风险。

四.公司治理

4.1股东大会

2022年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

2022年2月16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过决议:同意叶生章同志辞去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增选廖少纲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改选谢桂生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2022610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章程修改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李荣祖同志辞去于都农商银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等议案。

20221230日,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过决议:同意华金才、刘文青同志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增选朱启铭、孙梅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陈春良、叶小剑同志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增选陈文芳、华秋钰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

4.2董事会

2022年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

202211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新大楼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2900万、《关于提名廖少纲教授为于都农商银行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听取了《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四季度经营及风险情况报告》。

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谢桂生同志为江西于都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于都农商银行员工行为准则》;审议了关联交易

202231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授信的议案》;学习、传达监管文件

2022425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听取了《关于于都农商银行不良贷款情况汇报》、《关于袁荣福、李桂生集团不良贷款风险化解处置》;审议了《关于2022年于都农商银行全年经营计划》、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传达监管意见

202261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授信的议案》;听取了《于都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2021年工作总结》及《于都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2022年工作计划》、《于都农商银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学习了监管文件

202261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章程修改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李荣祖同志辞去于都农商银行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等议案;听取了《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审计报告》;同意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学习监管文件。

20226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授信的议案》;学习监管文件

202271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蔡昀宸个人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传达、学习监管文件

2022729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蔡昀宸个人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传达、学习监管文件

20228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陈春良个人经营性贷款关联交易;传达、学习监管文件

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贷款关联交易;传达、学习了监管文件

2022年1115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赣州鸿顺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授信的议案》;传达、学习了监管意见书(赣市银保监便函〔2022〕143号)

2022年1124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干部调整征求意见的函复事宜》;听取了《关于不良贷款压降工作》;传达、学习了监管文件

2022127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关联企业授信的议案》

2022122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于都农商银行2022年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专项审计报告

20221230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增)选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任兰森、张义丽同志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改选杨日明、胡斌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刘文青、华金才同志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增选朱启铭、孙梅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陈春良、叶小剑同志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增选陈文芳、华秋钰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

4.3监事会

2022年共召开监事会14次。

2022年1月25日召开了监事会,听取《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并通过《关于对2021年度风险合规部履职情况独立评价报告》;审议《关于提名廖少纲教授为于都农商银行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2年2月16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谢桂生同志为于都农商银行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监事会成员叶小剑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3月10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成员华金才及其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度董事的履职评价;3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度监事履职评价;审议通过关于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于都农商银行全年目标计划》。

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监事会,学习商业银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手册相关规定。

2022年6月1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 10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章程修改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报告。审议通过《李荣祖同志辞去于都农商银行独立董事的议案》、《李有胜同志辞去于都农商银行监事、监事长的议案》;审议通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议案;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2年6月24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2021年度关联及专项审计报告》。

2022年7月14 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蔡志明开展的关联交易,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7月29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蔡志明开展的关联交易,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陈春良开展的关联交易,听取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李运强关联交易情况及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叶小剑关联企业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听取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7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叶小剑关联企业赣南鸿达运输有限公司无还本续贷600万元关联交易,听取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增)选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任兰森、张义丽同志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改选杨日明、胡斌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同意刘文青、华金才同志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增选朱启铭、孙梅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陈春良、叶小剑同志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增选陈文芳、华秋钰同志为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丁家财同志为于都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对2021年度绩效薪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于都农商银行对2021年度财务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4.4高级管理层

本行高级管理层由总行行长、副行长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圆满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本行高级管理层薪酬已执行延期支付的规定,延期支付比例为全部绩效薪酬的50%,根据风险情况最长延期三年支付。

4.5股权信息

4.5.1报告期末股权情况。2022年末,我行股东931户,股权306102646股。2022年8月,我行因股利分配送股,股权总额从297187035股增至306102646股。

4.5.2报告期末持股1%及以上股东情况。2022年末,我行持股1%及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浙商联盟集团有限公司

24535132

   8.0153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3308377

   7.6146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19353903

   6.3227

于都县茂源林业有限公司

8940603

   2.9208

江西省于都县弘光实业有限公司

8044938

   2.6282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82807

   1.9872

华金才

5665835

   1.8510

江西信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623800

   1.8372

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

4879217

   1.5940

赣州百世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10227

   1.3754

谢庆华

3596249

   1.1749

郭旭东

3180585

   1.0391

赣州市红毛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3066892

   1.0019

4.5.3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2022年末,我行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质押数

质押比例%

最终受益人

浙商联盟集团有限公司

24535132

8.0153

0

0.00

浙商联盟集团有限公司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19353903

6.3227

0

0.00

于都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3308377

7.6146

0

0.00

于都县振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西省于都县弘光实业有限公司

8044938

2.6282

0

0.00

江西省于都县弘光实业有限公司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82807

1.9872

0

0.00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

4879217

1.594

0

0.00

赣州港嘉兴食品有限公司

刘广

53560

0.0175

0

0.00

刘广

胡军伟

191989

0.0627

0

0.00

胡军伟

丁家财

322638

0.1054

0

0.00

丁家财

蔡志明

2455966

0.8023

0

0.00

蔡志明

刘丽梅

314664

0.1028

0

0.00

刘丽梅

冯光

1985201

0.6485

0

0.00

冯光

为规范我行关联交易行为,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维护本行的安全、稳健运行,我行建立了完备的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截止2022年末,我行共有关联方82位,其中关联自然人79名,关联法人3家。有授信余额的关联方有50 位,授信总金额47033.7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46955.71万元,不良贷款77.99万元。关联交易程序及额度均符合监管规定。我行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定期更新关联交易方信息台账,充分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能,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严格授信集中度控制,定期审查关联方授信情况,对关联方授信加强跟踪管理,监测和控制风险。

4.5.4股东提名董事、监事情况。截止2022年末,我行不存在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向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或更换前,该股东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同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提名的董事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章程的规定。

4.6独立董事及履职情况报告期末,本行独立董事1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从维护本行股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诚实勤勉,认真履职,如实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回避义务,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认真勤勉地行使章程所赋予的权利,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能按照规定出席本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诚信、公正地行使作为董事的权力;能及时了解本行业务经营管理状况,重点关注战略规划、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机构设置和绩效考核等事项,发挥其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负责任地发表意见并表决,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意见。

4.7外部监事及履职情况报告期末,本行股东监事2名。报告期内,股东监事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相关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职务变动、持有本行股份及关联方变动等个人信息,自觉维护股东及全体员工利益;6名监事能按要求出席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并在出席或列席上述会议时,能积极履行议事监督职责,并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五.重大事项

5.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构人员及薪酬情况

5.1.1董事

序号

姓名

性质

1

杨日明

职工董事

2

胡斌

职工董事

3

刘广

职工董事

4

廖少纲

独立董事

5

谢桂生

股东董事

6

冯光

股东董事

7

曾绍敏

股东董事

5.1.2监事

序号

姓名

性质

1

胡军伟

职工监事

2

丁家财

职工监事

3

李运强

股东监事

4

蔡志明

东监事

5

华秋钰

外部监事

6

陈文芳

外部监事

5.1.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刘广

副行长

2

刘丽梅

副行长、董秘

3

郭莉云

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4

谢荣钊

审计部总经理

5

陈小明

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5.1.4机构人员

我行共有营业网点43 个,其中:营业部1个、支行41个、分理处1个;机关内设11个职能部门,4个事业部。员工387 人(包含内退职工40 人),其中35岁以下140人,占比36.17%;大专以上学历353人,占比91.21%;助理级以上职称 42 人,占比10.85 %。

5.1.5薪酬情况

本行实行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薪酬制度,薪酬计发对象为在岗员工及高管人员(非员工董事及外部监事未领取薪酬)。

基本薪酬用于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所需,按省联社员工等级档次标准确定的薪酬。绩效薪酬用于对员工工作量、业绩指标等情况进行计价、考评兑现的薪酬。

2022年全行员工薪酬总额为6674万元,其中:高管人员薪酬270.44万元。

5.2资本变动。2022年末,我行实收资本总额30610.26万元,比上年增加891.56万元,实收资本增加上年度股金分红转增股本所致,年度内未发行新股。

5.3拨备计提。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2022年我行加大了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力度,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0693.33万元,拨备覆盖率为194.91%,拨贷比为6.76%。

5.4监管指标。按新资本协议口径计算,2022年末我行资本净额为164772.77万元,资本充足率为15.1%,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2958.32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01 %,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01%。

5.5对外投资。2022年末,我行以自有资金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省联社及其他农合机构股份共计16444.09万元,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无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符合入股规定。具体如下:

首次投资入股时间

股权发行单位名称

持有份额

购入成本  (单位:元)

占股比例%

2004.4.9

省联社

700000

700000

2018.9.29

赣县农商银行

18856583

34789398.35

5.52

2019.7.30

瑞金农商银行

7758639

10931095.00

2.97

2019.10.14

上犹农商银行

9276661

17323364.10

4.45

2019.10.31

寻乌农商银行

15138118

28355267.20

9.98

2019.9.27

大余农商银行

11087615

22341778.80

4.63

2020.9.27

广信农商银行

25000000

50000000.00

4.28

合计

87817616

164440903.45

 

5.6社会责任

5.6.1消费者权益保护。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持金融体系稳定,增强公众市场信心,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本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要求,一是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消保工作纳入公司治理重要内容和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明确消保工作分管领导及牵头工作部门和各相关部门职责;二是制定了《于都农商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于都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信息披露制度》、《于都农商银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管理办法》、《于都农商银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管理办法》、《于都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查制度》、《于都农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办法;三是建立事前审查机制,编发了《关于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审查机制的管理提示》,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定价管理、业务文本制定、营销宣传等各个业务环节,就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收费定价、业务文本、协议条款、通知公告、宣传材料等进行事前审查。落实有关消保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确保产品和服务在进入市场前符合消保相关要求;四是2022年,按照监管部门人行及省联社的工作要求,本行开展了多场宣传活动,比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等。突出青少年、中老年人、社区及农村居民等主体,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主要采取集中宣传、营业网点宣传、公共场所、抖音和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加大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力度。五是在营业场所、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同时公布了营业网点负责人、总行投诉联络人、及省联社投诉热线96268等三个层面的有效投诉联络渠道,使金融消费者咨询与投诉渠道更加畅通高效,2022年共收到消费投诉24起,均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成。

5.6.2普惠金融措施与成效。2022年全行坚持支农支小发展战略,积极融入赣州市普惠金融改革实验区建设,深度推进普惠金融发展,不断完善普惠金融发展机制,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具体负责全行普惠金融工作推进,制定全行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大普惠信贷投放。截止2022年末,我行各项贷款余额111.13亿元,较年初净增9.38亿元,贷款增速9.22%。其中涉农贷款余额68.48亿元,较年初净增6.33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28亿元,较年初净增2.75亿元,贷款增速11.2%,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73个百分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15亿元,较年初净增3.23亿元,增幅17.99%,贷款户数7740户,较年初增长462户。2022年我行普惠信贷投放全面达标,实现了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的目标。

5.6.3渠道建设情况。2022年,在全面优化改造物理网点的同时,加快金融便民服务站、手机银行、网上银行、e百福等渠道建设力度,不断延伸电子渠道服务半径。在全县43个网点布放智慧柜台56台、移动办公平台110个,实现两个100%全覆盖;社保卡全年新发放7908张,发卡总量达969790张。至年末,全行电子银行业务替代率达96.35 %,比年初下降0.08个百分点。

5.6.4公司品牌形象。2022年我行围绕“江西人民自己的银行”广泛开展业务宣传和公司形象提升工作,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海报、微信、网站等方式,大力宣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服务举措和工作成效,并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各类群团活动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展现我行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和员工的精神面貌,累计在各类媒体累计发表文章或播出新闻80余篇,企业的正面品牌形象得到广泛宣传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着力东光村村振兴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学雷锋、三城同创、疫情防控等志愿者活动、捐赠急救包、捐助助学等公益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反哺社会。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以上信息公布于我行主要营业场所和官方网站,供各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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