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2025〕05号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存量授信金额7998万元。本次交易对本行业务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6月9日,本行与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期限一年,授信金额7998万元。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平孙,刘平孙第本行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的关联方。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在过去12个月内,本行与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名称:江西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鹰潭市余江区平定乡井刘村上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平孙
注册资本:398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证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按合同签署日最近一次发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利率(LPR)加点150.25bp执行,交易价格为4.5025%,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7998万元,占本行2025年一季度资本净额(259425.35万元)的3.08%,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经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了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本次交易在公允性、合规性及内部审批程序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作为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请审议!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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